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市新闻传媒集团有实权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市新闻传媒集团有实权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新闻报道中媒体是否有权力公布逝者真实资料?有没有法律依据?
你好,这实际上涉及到的是对逝者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等得有关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一般来讲出了婴儿权利的保护和逝者人格权的特殊保护,一般逝者是不享有人身权的。至于其名誉权和肖像权是有的。 按照《著作权》中关于媒体出于社会公众利益需要可以进行报道,但应当经由权利人或其家人同意。否则视为侵权。
所以,对逝者的照片及其他涉及到隐私问题的报道,未经家属同意,构成侵权。
记者有什么权利?
记者和社会其他公民相比,除了人身权等权力之外还主要享有权利是报道权和采访权(一)广义上的闻报道权是指新闻媒体及记者自由地搜集新闻信息并将它们报道出来的权利, 也是让受众享受“知晓”的权利。(二)狭义上的新闻报道权指新闻媒体及记者将自由搜集的新闻信息报道出来的权利, 也是让受众享受“知晓”的权利。***访权指法律应该保护记者的***访权不受侵犯。报道权与***访权一样,均在宪法等法律中没有明确的字眼,但新闻记者行使报道权确有法律依据。报道权包括:(一)言论自由(二)出版自由(三)知情权(四)新闻作品的发表权
为什么记者可以随便进别人单位***访?可以把他们轰出去么?
记者有***访的权利,但是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有拒绝***访的权利,对于硬闯的记者,拒绝也要有艺术,一是有礼有节,二是谨小慎微,三是闭口不言,不让记者抓辫子。一个拖字,一个缠字,一个柔字,记者毕竟不是执法机关,拿你也没招。
你可以拒绝***访,正常记者代表是背后的媒体,党报党刊党台的舆论监督权。如果你不愿意接受,可以合理拒绝,但是,请注意你的教养。别用轰字。你是个啥?你比记者高在哪?!你是旧社会地主恶霸流氓吗?现在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请讲文明。如果记者有有违职业道德的地方,你可以正常取证投诉举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市新闻传媒集团有实权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市新闻传媒集团有实权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