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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自愿不交社保,违法吗?
肯定违法,社保系统是国家重要的民生保障计划之一。即使员工自己不愿意缴纳,用人单位也逃避不了这个责任。
但.....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都不会给员工购买社保,这一块的监管力度一直不大,各个地方有很大的差异,特别是中小城市。压根就没有这个概念。
很多小的用人单位故意逃避这个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总体来说以后肯定是越来越严,毕竟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以后养老开支会越来越大。已经开始入不敷出了。
法无禁止皆可为。但是职工自愿不缴社保,确实是违法的。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也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也是这样。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
所以,职工参加社保是法律确定的,无可争议的,必须的。
依据《劳动法》的含义,参不参加社保不仅仅是企业的义务,而且也包含了劳动者的义务。所以,有的劳动者认为缴纳社保是自己的权利可以放弃,这是不对的。实际上缴纳社保是自己的义务,义务就不是随便放弃的了。
不过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了缴纳社保的义务,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按时缴纳社保,那么相应的违法责任要有用人单位承担。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日缴纳5/10000的滞纳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滞纳金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承担。当然,欠缴滞纳金的计算基础是以全部社保费为金额,包含了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企业不缴纳社保,要承担的违法成本更多一些。如果补缴社保,职工只需要承担欠缴的个人部分以及相应的利息,没有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说,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是相当重的。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也赋予了用人单位自我保护的权力。比如,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保留有关证据,然后解除劳动关系。
所以,劳动者如果主动申请不用缴纳社会保险,很有可能就会将企业制度违法之境,需要承担更多的违法成本。合法合规的企业还是多长点心眼的好。
员工自愿不交社保,不但违法,而且是对自身行为不负责任的表现,其结果是不但害了用人单位,更是害了自己。
第一,单位不交社保于法不容。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在成立后的三十天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员工入职的三十天内,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用人单位只要录用了一名员工,就会按照社保法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不缴纳的社保,单位不但面临法律的风险,同时也要面临被处罚的风险。法律的风险是员工事后的反悔,如果员工因为没有缴纳社保,把单位告到劳动局或是***,面临的都是双倍赔偿,或是补缴的高额违约金,即使单位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也是属于无效协议,最终吃亏的还是单位。同时,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对不缴纳社保的处罚力度也在加大,用人单位不会因为部分员工的不合理要求而冒违法的风险。
第二,单位在岗职工志愿不交社保于理不通。
作为在单位就职的员工,部分人员由于家庭比较困难,希望每月到手的工资多一点,希望自愿放弃不缴纳社保,表面上看自己每月工资确实多了几百元,但是几百元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困难的,部分人还有可能将之挥霍一空,到老了来,要退休金没有退休金,生病了要住院而没有医疗费,最后单位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其结果是不但害了单位也害了自己,真的非常不划算。
第三,依法缴纳社保也是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在岗职工,依法缴纳社保不仅仅是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员工的责任。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单位职工应当缴纳社保,同时还有责任监督用人单位为自己缴纳社保,所以说,依法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的责任。我国已进人老年社会,作为单位的职工今天缴纳社保,就是为了明天自己能够享受到自己的权利。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那么还指望谁来为你负责任呢,所以有这种想法的朋友,应该立即纠正自己错误的想法,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既害了单位也害了自己。单位要守法,我们个人也要守法,整个法制社会才能完善和建立起来,我们今后的养老就医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保障。
总之,个人自愿不缴纳社保,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但害了用人单位,也是害了自己,有这种想法的朋友,还是尽快放弃才是上策,不然等到了将来后悔是没有用的。
今天新入职了一位做销售的同事,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问我,“咱们公司交不交社保呀?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申请不交社保,每月工资不够花,还要还房贷,压力好大。”
回到办公室,我就开始问百度,“员工可以自愿申请放弃缴纳社保吗?”网上的回答五花八门,虽然隐隐约约感觉这么做是不可以的,但是也不知道哪里不对,以前在课堂上也没听老师讲过,而且不给员工交社保,貌似还给公司节约了成本。
为此,忙了近一个小时找答案,领导在后面,看出我有事情,于是走过来问我。我把早上的事情跟他说了后,他问了我一问题:***如我们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平时员工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谁来出呢?
我笑了笑:“总不能公司来出吧?”于是,领导给我讲了一个案例。
有一家公司的一位员工,在入职的时候主动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但是不巧的是,这位员工由于旧病复发,前往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跟公司申请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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