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传媒对风险感知的研究方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传媒对风险感知的研究方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媒体应该具有哪些职业素养,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
作为一名企业媒体宣传人员,我很乐意回答这两个问题并谈谈几点看法。
我们先了解一下“媒体”的概念。百度百科说,“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媒介”。有两层含义,一是“承载信息的物体”;二是指“储存、呈现、处理、传递信息的实体”。
由此并结合工作经历,我认为,媒体应该具有下列职业素养:
1、实事求是的职业信念
无论是消息披露、追踪报道还是舆情评论,媒体都要秉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职业信念,不捂盖不遮掩,更不能弄虚作***。不实虚***的信息是社会的隐疾和毒瘤,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要坚决杜绝,并勇于检举揭发。
2、敏锐的观察能力、准确的表达技能
媒体的基本职能是传播信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抓取对社会公众有价值的信息,需要媒体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做一个高效的信息“筛选器”,过滤掉无用、无聊和无良信息,及时传播对社会公众有用的信息。
媒体还要有准确的表达技能,使信息传播不走样、不偏颇,不能被普通民众和社会管理者误读、误判,避免造成社会的误解、失序和恐慌。
3、社会担当的精神与习惯
媒体要有社会担当的职业精神及职业习惯。要积极揭露不良现象,维护***道德和公序良俗,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进步;要敢于直击违法犯罪行为,维***制权威、法治精神和社会安稳;要大力传承优秀文化、积极彰扬先进事物和优秀人物,为建设美好社会传播正能量。
男女高速隧道内做不雅事件,你敢在隧道停车吗?有什么危害?
7月4日,在浙江衢州,一辆奥迪SUV轿车停在高速隧道的应急车道上,然后车内的一对男女开始翻云覆雨起来。
估计这对男女一边开车,一边“开车”,二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只见那名女子离开副驾驶位坐到男子身上,然后就开始各种***了。本打算在应急车道应急一下,仗着隧道黑乎乎,啥都看不见,结果却没想到被隧道内的监控拍了个一清二楚,眼瞅着就变成了现场直播。
先不说这对男女在车内公然做不雅之事,是否有伤风化,就说这两个人在高速隧道的应急车道上因非紧急情况行车或是停车,这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而且更关键的是,在高速公路隧道中停车,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隧道车来车往,光线黯淡,又是在高速路上,车速较快,极有可能酿成追尾,甚至是连环追尾撞车***。
男女想“开车”,这算不上是罪过,大家都是成年人,追求欢愉快乐也无可厚非,但要选对场所。车震很***,但一定要把车停在安全和隐秘的场所再宽衣解带,否则不仅个人隐私难以保证,万一出了事故,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事情发生在浙江,高速隧道长又长。尽管里面把灯安,但是依然很昏暗,行人自然不能走,司机路过皆匆忙,哪个愿在洞中过,分分秒秒把心担。
不过凡事有例外,一对男女真大胆,开着一辆小轿车,穿过隧道这地方,发觉这是好战场,停车两个做荒唐。***焚身没细想,举头三尺监控装。
结果糗事曝了光,成了网红臭名扬,惹得民众多猜议,肯定是对野鸳鸯。好像饿了百把代,正当夫妻谁这样。林子大了啥鸟有,不必过于去光场。
我看车辆停隧道,涉嫌交规已违反,这点不可人原谅,应当扣分罚银洋。至于那点背时路,最好莫谈赶紧散。隧道危险记心上,停车你就成路碍,一旦有车把你撞,多半没有好下场,轻者松筋又动骨,重者呜乎见阎王。所以开车别乱停,安全第一不可忘。青山绿水明月在,你得有命去欣赏。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初步猜测这两人应该不是合法夫妻,很可能是背着各自的家庭或者爱人做着违背***道德的事情。
事发浙江的一高速隧道内,两人也许以为在隧道内光线黑暗,做这些事情不会被其他人看见,而且还能寻求***,谁知道这一切都被电子监控看在了眼里,最终还上了一次新闻热搜。
先不谈两人是否为合法夫妻的事情,即便两人为合法的情侣或者夫妻,在追求这些事情的时候,也要分得清场合。隧道是车来车往的地方,每天有很多车流量通过,再加上隧道里面的光线不如外部明亮,所以隧道里的临时停车很可能会造成后方车辆来不及刹车而导致的***。
所以这两个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当成了儿戏,还很有可能危害了在这条隧道上行驶的其他司机,这种有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违法。
换做是我的话,我不会在隧道内停车,也不敢把自己的人身安全当作儿戏,不要因为头脑一热就控制不住自己,隧道是开车的地方,但不是“开车”的地方,希望部分司机还是要好好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控制住自己的一己私欲,选择合适的恰当的场合再去进行。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两个在隧道内停车并作出不雅行为的男女做出相应的惩罚,让他们增长教训,同时也是警告后续的人。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浙江衢州万***速青山隧道内,男子把车停在应急车道,然后女子直接从副驾驶位置转移到司机位置,并做出了***的雅事。
他们哪里知道,不雅举动被监视来往车辆的电子眼全程记录下来,这以后让他们情何以堪?也许他们做的时候,因为干柴烈火,并没有想那么多!
把车停在隧道内,本身就是危险行为,尤其还是应急车道,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耽误救援车救援,造成交通拥堵,那更容易发生事故。
种种原因,他们这不仅是属于违章违法的行为了,更确切的说是属于***行为,停在隧道内,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不仅是自己的生命有危险,你还容易给他人的生命造成危险。
这种应急车道内做“应急”的事,必须要严惩,说白了,就是害人害己!
如果我还有一次生命的话,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不敢在隧道内停车!
希望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您的关注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传媒对风险感知的研究方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传媒对风险感知的研究方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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