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营口传媒新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营口传媒新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宁营口坠龙事件,不仅有人亲眼见到,还有现场照片,是真的吗?
这件事情在民间讨论已久,2004年《走近科学》栏目对此进行过专题报道,最后也没有明确结论,也就是说,这件事情至今没有定论,给人们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龙真的存在吗?
1934年7月,辽宁营口已经连续下了四十天大雨,这一天,照旧是瓢泼大雨,还夹杂着打雷闪电,有人发现云层中有***在上下翻动,忽高忽低,好像在痛苦挣扎。
不久后,有人在芦苇丛中发现了这个巨大生物,它长约六米,头为方形,有着长长的胡须和犄角,身体长满鳞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龙吗?
人们立即回家取桶,往其身上浇水,甚至还有和尚过来做法事。也许是人们的帮助起到了作用,不久后,这条龙便再次腾空而起,对周围的工厂造成了破坏,掀翻了火车,造成9人死亡。当人们再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化作一堆白骨。
当时东北地区影响力最大的报纸《盛京日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还留下了珍贵的现场照片,当局还专门将“龙骨”进行展览,供人们参观。
随后,这具残骸被运往当地一所高校,不过在战乱中不知所踪。但是由于目击者众多加上有现场照片,这次营口坠龙***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2004年,央视《走近科学》栏目组对此进行了调查,在世的目击者都言之凿凿,认为那绝对是龙,调查人员抱着谨慎的态度小心求证。
如何看待天津营口道一老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一死一伤?
1、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2、从小横心霸道惯了,老来还如此,太任性,想***就***,如今,惹下祸根,丢命是必须的,不管他年纪多大,***是必须的。
3、深入调查,他为何对路人***,调查清楚,有利于反思和预防,特别是其子女,需要反思,是什么事情让他***?公布真相和调查结果。
4、法律不能对老人网开一面,既然***了,就要付出代价,这一次,不要因为他是老人,就额外处理,必须***偿命。
一个走路都不利索的67岁老***,竟然能够在大街上当街伤害2个年轻人(尽管是2个女子),一死一伤!而且通过看相关的视频信息,当它伤第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看到了,但就是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老***,在已经被发现行凶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再伤了另一个人(依然是一个年轻人)。这就令人感到困惑了。
在看这个***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老头走路都颤巍巍的,竟然能连着伤害2个年轻的女人?看老头那样子,一脚绝对能把他踹倒!就是当发生肢体接触的时候,撞也可以撞倒他吧?可是,这个老***还就是得逞了!悲不悲?
如果说,行凶者是一个壮汉或是一个年轻人,真的没有什么可说。毕竟凶手有凶器在手,路人也好,被害者也好,都难以与其搏斗。
可是!可是!行凶者是一个年近70岁的走路颤巍巍的老人啊!这样子也能从容不迫地连伤2人!能不叫人难以置信!?
不敢相信,不可想象。但我还是要想象一下:***如其第一次行凶时,被害者在突如其来遇到伤害的情况下,能够奋力反抗在先,恐惧之心在后,恐怕凶手就不能得逞。***如这个时候路人上去帮一把(那么大年龄了,***后面踹他一脚,追不上你吧?),结果肯定也会不一样。然而,两样一样也没有出现。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两个年轻的女子在天津市最繁华的街道上行走,没成想却突然遭遇不测,一死一伤,而更让我们意外的是伤害她们的竟然是一个连走路都有些不利索的67岁老***。
这个老***怎么就能伤得了两个年轻的女子呢?原来,老***把自己做了伪装,拎着个篮子,把凶器——一把刀放在篮子里。在贵州路快到体育馆的时候,他遇到第一个年轻女子的时候,他突然拿起刀对着女子劈了出去。女子因为在行走,及时地进行了规避,但还是造成了轻伤。这时,周围有人走过,却并没有人上前。
而当老***转到营口道的时候,他再次行凶。这次,他把刀劈向一位骑电瓶车的年轻女子颈部。女子被刺伤后从车上摔下,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而这时,周围来来往往的有几十人,可是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前。
这个老***又想伤害一位白衣女子,路人及时地闪开了。老***直到被赶到的警察控制住,才没有让悲剧继续。
一个67岁连风都能吹到的老***为什么要连续在街道上行凶,伤害两个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呢。老***嘴里一直在嘴里念叨要汇报“重大案情”,而所谓的重大案情,就是他因为琐事和他人产生矛盾,导致心理失衡。这能算什么重大案情呢,简直荒唐。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总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公。面对这样情形的时候,我们要学会面对不公,学会怎样去处理不公,为自己赢得公平的机会。即便是心有不平,我们也要学会纾解自己内心的压力,让自己积极勇敢的面对生活。这样,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才是新的。
“ 想想都后背发凉,一个路都走不稳的老人,还是光天化日的闹市街道,谁能想到仅仅路过就被砍丧命?”
这是一位网友的“胆战心惊”,他的话也道出了部分人的恐慌和紧张。再次聚焦这个突发***,在故事的梳理中寻找治疗紧张的“良方”。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6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街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1死1轻微划伤,警方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当地警方在电话中称,“后期我们将会就相关情况做统一发声。几段***内容显示,女子随后倒在血泊中,老人被警方控制。
老人身穿浅蓝色竖条纹衬衫,秃头,在被警方控制时表情淡定。令人感到无法想象的是,涉案男子被控制后,其面部表情平静,无明显逃跑或反抗迹象,他嘴里还念叨着“有重大案情想报告”。
至于***的凶器——刀,在菜篮子里放着。犯罪嫌疑人从贵州路方向过来,在贵州路快到体育馆那儿捅了一个,然后他跑到了营口道这儿捅了一个女的(该女子不幸身亡)。
一位目击者表示,这个老人“走路时颤颤巍巍”,事发前在道路周边来回徘徊,寻找攻击的目标,“可能因为看起来没什异常,路过行人并没有留意。”
据悉,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徘徊。他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手,他从包里拿出刀,但那名路人及时闪躲开了。不幸身亡那个女子是一边骑车一边被捅的。车倒下之后她根本没有还手能力。被捅伤的那个女子是走着路被捅的所以从他手底下挣脱了。
不得不承认,老人虽岁数有点大,但是手段确实狠辣。他在捅在第二个女子的时候直接手臂抬起直接往脖子伸!说实在的。割颈比往身上捅更狠毒,一般说来,一旦被割颈,人很快就不行了,留给送医的时间很短!
既然警方通报中说是路人受到伤害。这说明他们和受害者认识的可能性很小或者说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案子很容易让大伙想起去年的南昌红谷滩案子。那个案子中的女受害人也是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就被陌生男子***了。
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性质还用讨论吗?***偿命,铁一样的事实。
我知道很多人都会因为犯罪嫌疑人口中的“重大案情”,都会因为他的很多对社会不满的话语,觉得他***一定是另有隐情,大家会想象很多他背后的故事。可是我想说的是他***了,无辜之人啊!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所谓盗亦有道,什么时候滥杀无辜都可以被体谅了?说句不好听的,谁招你了,你去找谁啊!就算最后被反杀了,至少也有一个因果,至少也算壮士断腕。可你提着一篮子,篮子里藏把菜刀,遇到魁梧男人绕着走,遇到柔弱女性举刀就砍,就这格局都应该自己打脸。
任何社会都没有绝对的公平。觉得委屈了就***,还是杀无辜之人,这是哪门子的道理。从贵州公交车司机,到这次的天津老人,我真心觉得,人们真的不能再用社会的原因去替他们开脱了。人心的恶就是恶,善良的人不会滥杀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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