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传媒公司网络平台开票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传媒公司网络平台开票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新开的文化传媒公司该如何做账呢?
1、文化传媒公司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营业税属于价内税,与增值税不同,不存在抵扣。
3、凡是与演出相关的支出,都作为“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如,演出人员工资、车费、演出会场用具用品等。
4、凡是单位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支出,都作为“管理费用”核算。如,电话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业务招待费、房屋水电费等。
5、如果你单位是核定征收方式,可以使用收据入账。因为,核定征收方式不存在成本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如果你单位是查账征收方式,最好使用发票入账,因为,使用收据入账的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作为中间人有80万的居间费,我要怎么开票?
作为中间人你拿了80万元的业务提成,说明业务中标价(合同价)相对较大,也间接说明对方管理是正规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无权对发包单位开具***的。
我看有人说让你开具中介咨询费服务***,是简单的不动脑子的行为。因为合同是以中标单位的名誉签下的,所有对发包单位的货款结果与***开具,只能由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往来。
在这个大前提下,你那80万元中介费只能从中标单位那里支取,这时你需要给中标单位提供成本费用***,以本人做财务的经验,会要求你向中标单位开具原材料***(当然要补充配套的合同,入库通知单等必要的应对检查的手续)为主,适当提供点费用***为辅的手续,方便中标单位抵扣增值税进项及成本费用结转。
开票问题是小事,税收问题才是大事。
你这个问题,开票很简单啊!凭合同、***到税务机关***就行了。我感觉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开票,而在于税收问题。
作为自然人,取得80万元的居间服务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税务机关代开票时,需要现场缴纳3%的增值税,还要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税附加等。
在接受服务的单位支付80万元的居间费用时,需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以80万元的收入减除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费用减除比例为收入额的20%,适用最高为40%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须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无论预扣预缴,还是汇算清缴,税负都还是比较重的。
如何合法地解决个人所得税问题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然后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对方签订居间服务协议,对方将80万元居间服务费转给个人独资企业,同时,由个人独资企业向对方提供80万元的***,这样整个交易流程结束。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一般税负在2%以下,甚至有的地方更低。
所以,像居间服务这种风险不高的行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居间费在增值税上类似于提供中介服务,属于经纪代理服务,是现代服务分支下的商务***业,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
纳税人提供居间服务,取得80万元,应当怎么开票呢?又如何交税呢?
纳税人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选择开具不同类型的***,主要包括增值税普通***和增值税专用***。
两者的区别在于专用***具有抵扣进项的功能,而普通***没有。同时两者的开具要求也略有不同。
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自然人无法开具专用***。
开具***的渠道包括自行开具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是一般纳税人不得申请***,只能自行开具***。
到底是开普通***还是专用***?最主要的在于客户的要求,以及纳税人的身份。
自然人不能代开专用***,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6%的***。
这里只说增值税。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居间服务,在2020年3月1日之后可以减按1%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能够取得几十万,几百万居间费的人,都是有能力的人。要开什么***,要考虑提供服务的情况和客户的要求。
1. 提供服务的情况
首先,是以什么身份来提供这个服务。如果是以自然人的身份提供的,那么就是个人的劳务报酬,可以去税局***,如果是通过注册了个独、个体户等企业的,那么按照经营所得来开票。
以劳务报酬的形式开票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在预扣环节个税适用的税率相对较高,最低的一档也有20%;二是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要记得代扣代缴个税;三是后期还需要做汇算清缴,跟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并计算,再多退少补,有可能会产生退税,那么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说,不一定划算。所以,如果是经常会有此类服务项目的,可以考虑注册个独或者个体户等企业在税费上是否更优。看看有没有核定征收的政策,有些地方有没有税费的返还等等。同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现在是减按1%缴纳增值税,并且如果季度不超过30万的销售额,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在税费和未来开票的情况上,可以提前做好考虑。
2. 客户的要求
对于客户需要什么样的***,也需要提前做好了解。如果合作的客户规模比较大,那么通常是一般纳税人,可能要求开专票的概率更大。如果这时候再以自然人的身份提供服务,那么不管是从业务承接,还是从开票的角度考虑,可能都并不妥当了。但是,注册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出的***也是不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或者是自开,原本是3%的征收率(今年特殊情况,将为了1%),一般纳税人是适用6%的税率,所以,还要看客户对于***的税率是否有要求。
总的来说,如果能做成80万的项目,那么考虑的不仅仅是怎么开票的问题。需要从长远的合作规划,税费的缴纳,客户的要求等多个方面来看,选择更加合适的身份来提供服务,筹划好未来的税费和开票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居间费如果是个人的劳务报酬,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开具劳务报酬***,支付方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80万的居间费是劳务报酬除了支付单位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外,个人在年度终了应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汇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具体申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和个人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收入多少有关,不同的纳税人具体纳税金额会有区别。
3.如果居间费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则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开具经营所得***。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相比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负低一点。
4.居间费如果是个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般情况下是3%。今年疫情期间比较特殊,湖北地区增值税到年底是免征的,非湖北地区减按1%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者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吉视传媒网速不好,能不能退费?
可以。
1、请按照《客户退费政策》办理退费,符合退费条件的客户需提前15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向吉视传媒提出书面退费申请,本公司才受理退款事宜。
2、在客户提出退费申请后,吉视传媒将在1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退费手续,将款项退回客户原账户。
3、若因客户原因造成的款项逾期未办理退还,吉视传媒将视情况收取合理补偿性费用,具体收取标准由本公司视情况而定。
4、客户在***结算期满前的15个自然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客户同意本公司开具***,后续无法办理退费事宜。
一般纳税人文化传媒公司要缴纳哪些税?比如开出125000的***一共缴税多少?
文化传媒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有:
增值税、以增值税为基数的附加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如果涉及广告需交文化事业建设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
城建:增值税为基数市7%,县5%,乡1%
教育附加:增值税的3%
地方教育:增值税的2%
企业所得:利润的25%
文化事业建设:含税收入的3%
增值税计算:12.50/1.06x6%=0.71
增值税进项可依法抵扣
附加金额以县为例:0.71x10%=0.07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传媒公司网络平台开票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传媒公司网络平台开票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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