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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村上有一位老人去世了,他一天都没放直接去火化了这合适吗?
急与火化不管是基于何种原因显然不妥。一是让人觉得对逝去的人没有感情,觉得不尽人情;二是觉得有秘密;三是没有给死者生还的机会。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们那里火葬场就发生了两起昏迷***死者入炉时惊醒的事件。一起是一个光棍汉因患肺结核发烧昏迷了三天,街坊报告街道领导让火葬场拉走了,推入炉的瞬间他身子抬了一下,火化工与他相识,吓得辞工了;第二起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因患疟疾昏迷不醒,家人们以为死了送去火葬,入炉时***了一声,无奈也香消玉殒了。
当然不合适。虽然我也扭转不了局面。妈妈去世是在医院宣布的。阴历七月初一的那天是三伏天的大热天。从妈妈上车后。我一手握住妈妈的手一手握住妈妈的脚。大热天到老家60里地。妈妈冷的渗透了我的双臂。只在家停了一会。就去火化场了。三年多过去了。但是我还是在想。也许妈妈在多放一天。或是多放一会。可能就会活过来。无法忘记。
如果农村有信黄道吉日,那要是正好是个好日子就不能等了,也有看家人的经济条件,有钱人租个冰棺材,更有的人租水晶的放到黄道吉日再火化,但是光棍那就另提别论了,我村一光棍拿着柴刀对着自己头猛砍,砍完从大挢下跳下去***,桥下面没水,全是石头,他是生病没人照顾,选择面杀,但是掉下去时当时并没断气,后来他房亲叫人把他拖出去埋了。现在过去三十多年了。这才是惨不忍睹,没办法谁来照顾他呀,福建漳平人儿孙满堂,又不差钱,老爷子还不是活活饿死了,虽然他家办得很风光,但是臭名已经远扬,我倒觉得我大舅子做得非常好,老爷子想吃什么就买,在房间傍边也撘了张床陪老爷子到死,地在我们当地是尽孝有名的。所以说生前尽孝才是孝。别学我村一家人,儿子也好几个,有的在县里还是局长级的人物,后来老爷子***了都不知道。后来还大办特办,真不怕丢人。
我们这里一般有老人去世,通常都是去世的第一天不会送去火化,因为第一天的时间,要给老人的亲朋好友送信,告知老人去世了,让大家前来吊唁,然后等到第二天的中午时分,才会送去现场火化,最后第三天开始发丧出殡,举行送别仪式,一般鲁西南农村都是按照这个规矩来进行的,很少出现越礼的地方。
从我个人的认识和观点来说,我认为这样做事不合适的,在我们这里一般非正常死亡,比如交通事故,安全事故等,导致的死亡才会如此急匆匆的行事,像是普通正常的生老病死都是按照过去的传统流程习俗来进行的。
不合适原因之一,一切都有可能
受制于农村医疗技术的不发达,所以真的存在那种人死还能复生,一切皆有可能的情况,记得20多年前村里面,发生过一件很诡异的事情,一个老人喝酒之后夜里突然就没气了,村医也来看过了,确定已经没有了脉象和呼吸,所以当他这家人就买好了棺材和丧事用品,谁知道守灵的时候,老人突然动弹起来,吓得这家认有喜又怕,感觉把老人扶起来端详了半天,才回过味了,才知道老人并没有彻底死亡,当时大家都当成一种非常神奇的事情,想在想想应该是,老人喝多了酒精中毒然后又自行好过来了吧。
如果当时实行火葬,恐怕老人这一辈子就真的彻底解决了。
不合适原因之二,应该给子女留最后一点相处的时间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今天看了一个新闻,说是有一个男人自己切腹***了,被抢救过来之后,才知道原因就是因为,他的母亲去世了,想不开所以想着去另外一个世界陪自己的母亲,我们当然不赞同这种做法,但是由此可见一个人对于亲情的依恋有多重要。
老人老了,放在家里守灵三天,是给子女陪着父母最后的时间,因为过完这三天,那么这一辈子就再无相见之日了,你再也看不到他们的满头白发,再也听不到他们的叮嘱,这个世界上你再也没有机会张嘴喊出一句爹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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