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绥阳新闻传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绥阳新闻传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几年前写的一篇散文随笔,竟然被很多媒体抄袭多次,该感谢他们的分享还是该让他们撤回呢?
一切看淡最好,我也是刚上头条,平常在QQ上写点小作,前年开始写点发朋友圈显摆,去年最少五篇原封不动的被别人发到头条。我才学的上头条。
一切顺其自然,开心就好,谁让咱一开始不会上头条呢?再说您让他们撒回也没什么意义了。
回答:几年前写的一篇散文随笔,竟然被很多谋体抄袭多次,该感谢他们的分享还是应该……
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看待的:首先要肯定您的这篇散文写得真棒,很有水准,被众人追捧,爱不惜手,所以才会被谋体一一录用,传媒正能量,推荐新文章,让更多人受益受教,这是对您笔墨纸砚的认可,对您辛勤劳动的证明。是对您最高赞美!
但是话又说回来,如若别人谋体在转发录用您的散文时,说明了作者是谁,标目了散文来由,这没有什么不可以,这是在为您的成绩做定论,是好事,应该报以感恩感谢之心去面对!
再另外,如若别人用了您的散文,但没标记出于谁手之著作,只是转发宣传,这也无所谓,我们就算贡献了,为人民服务吧,做个无名英雄吧!这也沒什么不好,一切看淡看轻一笑而过,看破不说破,方便别人,快乐自己,何乐而不为!
再或者是,别人录用了,但还标上了转发人自己的属名,一切占为己有,这就应该别论,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真让真作者恼火之极!
但是如果去打官司,胜者首先是真作者,这是明摆着的,根本无凝败者为寇。这样做即维护了正义,也教训了伪装者的名义。也是可以的!但是有时一想,得绕人处且绕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伤人又伤神,不如放人***,让他人各扫门前雪吧!让人在自悟中醒悟吧!大爱无疆!
回答完毕。如果有错,请老师们朋友们多多指教帮助!谢谢各位关注指教!
我的小说都被盗版了,根本没用。
说的残酷点,咱们都没办法***,因为找不到证据,凭借人气,他们比咱们红。
要说他们敢抄袭,自然是瞅着我们默默无闻吧。
所以说你有条件经济,可以和他杠一下,没有的话,完全没必要,浪费经济又费时间,关键到后边可能完全没结果。
说不定一堆脑残粉还追着骂,真心烦。[捂脸]
退休前,我在期刊报纸上发表过不少署名文章,被抄袭、被变象掠夺、被直接掠夺的情况较多。做为消费者个人,你明知这些行为是违背"自愿、诚信、对等"的交易法则的,但你能力有限,只有听之任。
抄袭就不说了,属于"杀一人"。说说杀更多人的"变象"、"直接"掠夺。
变象掠夺。大体上是两千年之前,有些聪明人在社会上收集各类署名文章,出书卖钱。他们会告诉你,你的文章已收入《跨世纪思想宝库》《?国人才荟萃》等高大上书籍中,邀你出席什么什么演讨会,附景点开会日程表和价格表。如果你同意就交钱开会不亦乐乎,只是你那署名文章就不归你所有了。后来我在劳动报发表署名文章《这种做法欠妥当》,这种变象掠夺行为逐渐匿迹。
直接掠夺。我那会神经不正常,在《南方周末》、《中国法制报》、《中国改革报》等报刊上可发了不少"国家级"的属名文章。那些文章除了被其他省市兄弟单位转载外,还被一些收费网站收用,包括我在内只有付费才能查阅。这是明火执杖直接掠夺吧?可我至今才是首次披露这些非自愿、不对等的"规模***"行为。
可见,一个市场不按照"自愿、诚信、对等"三位一体的交易准则建立并完善市场秩序,交易者个人的正当权益就不会得到会面保护,决不是"你的文章被人抄袭了,你是否高兴″这样简单的问题。
先聊到这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绥阳新闻传媒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绥阳新闻传媒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